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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反洗钱意识,防范洗钱风险!

来源:综自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反洗钱局等 2024-01-26 15:11

  一、什么是洗钱

  洗钱,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简单地说,洗钱就是将非法收入及其收益合法化的犯罪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洗钱罪是指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提供资金账户的;

  2、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3、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4、跨境转移资产的;

  5、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二、洗钱的危害

  洗钱犯罪与腐败、贩毒、黑社会、诈骗、逃税等上游犯罪相伴相生,助长了上游犯罪蔓延,也威胁金融体系稳定和安全。同时,犯罪分子通过洗钱得以享受非法所得,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平和正义。

  三、洗钱活动的常见途径或方式

  通过地下钱庄或境内外银行账户过渡,实现犯罪所得的跨境转移;

  利用现金交易和发达的经济环境,掩盖洗钱行为;

  利用他人的账户提现,切断资金转移线索;

  利用网上银行等各种金融服务,避免引起银行关注;

  设立空壳公司,作为非法资金的“中转站”;

  通过买卖股票、基金、保险或开办企业等洗钱;

  通过购买房产进行洗钱;

  通过珠宝古董交易和虚假拍卖进行洗钱;

  通过虚假进出口贸易洗钱;

  现金走私。

  四、什么是反洗钱?反洗钱的意义

  反洗钱是为了预防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这些行为包括多方面内容,例如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以及依法进行的反洗钱检查、调查等活动。其意义重大:

  第一,反洗钱可以切断犯罪资金渠道,是打击遏制各类上游犯罪的重要手段;

  第二,反洗钱可以预警非法集资等金融乱象与非法金融活动,有利于防控重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体系安全;

  第三,反洗钱可以帮助追踪腐败、电信诈骗等犯罪资金,挽回国家和公众的经济损失,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第四,反洗钱有助于夯实社会治理基础,提升金融体系和社会整体透明度,在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五、国家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我国《反洗钱法》和《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反洗钱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全国的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资金监测,制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章,监督检查金融机构及特定非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调查可疑交易,开展反洗钱的国际合作等。同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反洗钱监督管理工作。

  六、配合金融机构进行反洗钱义务的主体

  任何单位和个人与金融机构建立业务关系或者要求金融机构为其提供金融服务时,都有义务配合金融机构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

  七、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是否会侵犯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金融机构开展反洗钱工作不会侵犯客户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为了在反洗钱工作中有效地保护金融机构客户信息,我国《反洗钱法》做出了明确规定:

  1、要求对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或者义务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2、对反洗钱信息的用途做出了严格限制,规定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负有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履行反洗钱职责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于反洗钱行政调查,同时规定司法机关依照《反洗钱法》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于反洗钱刑事诉讼。

  3、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作为我国统一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接收、分析及保存机构,确保金融机构客户的隐私权和商业秘密得到保护。

  八、哪些交易将受到反洗钱监测?

  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专门的规章,当金融交易达到一定金额或符合某种可疑特征时,金融机构应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例如:

  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

  非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含20万美元)的款项划转。

  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含10万美元)的境内款项划转。

  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跨境款项划转。

  九、金融消费者如何为反洗钱助力?

  洗钱手法纷繁复杂,金融消费者一定要守住道德底线,坚决不能成为“洗钱”环节中的一份子。

  1、选择安全可靠的金融机构

  合法的金融机构接受国家严格监管,履行反洗钱义务,对客户和机构自身负责。地下钱庄、非法网络支付、非法跑分平台等非法机构逃避监管,不仅可能为犯罪分子和恐怖势力转移资金、清洗“黑钱”,成为社会公害,而且无法保障客户资金和财产的安全。选择安全可靠、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的金融机构,您的资金和个人信息才会更安全。

  2、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账户、银行卡、U盾和支付二维码

  身份证件、账户、银行卡、U盾和支付二维码不仅是您进行交易的工具,也是国家进行反洗钱资金监测和犯罪案件调查的重要途径。出租或出借可能会产生以下后果:

  他人盗用您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

  协助他人完成洗钱和恐怖融资犯罪;

  您可能成为他人金融诈骗犯罪的“替罪羊”;

  您的诚信状况受到合理怀疑;

  您的声誉和信用记录因他人的不正当行为而受损。

  3、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提现是犯罪分子最常采用的洗钱手法之一。有人受朋友之托或受利益诱惑,使用自己的个人账户或公司的账户为他人提取现金,为他人洗钱提供便利。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请您切记,账户将忠实记录每个人的金融交易活动,请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4、勇于举报洗钱行为

  我国《反洗钱法》特别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公安机关举报洗钱活动。同时规定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保密。

  十、个人如果发现了洗钱线索怎么办?该如何举报?是否有保密措施?

  欢迎所有的公民举报洗钱犯罪及其上游犯罪,每个公民都有举报的义务和权利。公民可以选择多种形式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10-88092000;

  举报信箱: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32-124信箱,接收单位是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邮政编码:100032;

  举报传真电话:010-88091999;

  电子信箱地址:fiurepot@pbc.gov.cn;

  举报网址:www.camlmac.gov.cn。

  所有的举报信息及举报人姓名等都是严格保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