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资讯

巴中发布春节期间市场价格提醒告诫函 严禁价格欺诈

来源:巴中新闻网 李朝维 2021-02-03 11:43

  巴中新闻网2月3日讯(记者 李朝维)为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稳步推进,确保2021年“春节、两会”期间市场价格基本稳定,预防价格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市市场经营者发出提醒告诫,如有价格违法行为,将处以罚款或停业整顿,市民也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市场经营者要树立价格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加强生产,保障供给,降低成本,合理定价,对所经营商品和服务,依法明码标价。严禁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严禁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严禁价格欺诈。严禁通过行业协会以协议、口头约定等方式合谋涨价和操纵市场价格;不得通过抬高等级、短斤少两、以次充好等手段变相提高价格;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串通涨价、散布涨价信息。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执行销售价格。严格将国家、省、市制定的疫情期间各项价格优惠和进销差价率政策落实到位。

  针对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实施以下行政处罚:

  经营者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的;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的;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的;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对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等等,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经价格主管部门告诫仍继续囤积的;等等,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行业协会或者其他单位组织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对行业协会或者其他单位,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撤销登记、吊销执照。

  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经营者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超过规定的差价率、利润率幅度的;不执行规定的限价、最低保护价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经营者不标明价格的;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其他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据介绍,目前,巴中市已全面开展“春雷行动2021”疫情防控专项整治工作,并成立了专业执法小分队,严肃依法查处各类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