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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恩阳市场监督部门查办4起哄抬物价案

来源:巴中新闻网 李朝维 2020-01-30 17:23

  巴中新闻网1月30日讯(李朝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恩阳区市场监管局重点加强对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等防疫用品及粮油肉菜和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的监管,期间查办了4起哄抬物价案件,有效维护疫情期间紧要商品市场价格稳定。

  案件1:

  2020年1月23日,恩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投诉举报,对恩阳区渔溪镇某药房进行现场调查。

  经查,该药店以250元一袋(规格:1×10个/袋)的价格出售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用口罩,平均25元/个,而口罩原销售价为1元/个,且无药品购进单据及销售记录。

  按照《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该药店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恩阳区市场监管局按照执法程序对该药店进行立案调查处理,并拟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予以处罚。

  案件2:

  2020年1月26日,恩阳区柳林市场监管所接到12345投诉举报,反映恩阳区下八庙镇某诊所售卖的一次性使用的黑色口罩20元/个,原销售价约1元/个。

  经调查询问,诊所负责人承认其以20元/个的价格出售口罩,随后全额退款给买家,检查过程中同时发现该诊所无药品购进单据及销售记录,且销售有5类过期药品。

  该诊所涉嫌违反《价格法》和《药品管理法》,恩阳区市场监管局正按照执法程序对该案事实进行进一步全面调查处理,并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件3:

  2020年1月27日,恩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对恩阳区马鞍御都旁某超市哄抬价格、高价出售“保为康”牌口罩情况进行调查。

  经调查,该超市经营者承认了其在2020年1月21日及之后将原价为3元/个的“保为康”牌口罩以4-8元/个的价格进行出售的行为。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目前,恩阳区市场监管局正在按照相关程序对涉案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件4:

  2020年1月28日,恩阳区城区市场监督管理所进行市场巡查时,接到群众现场举报,随即对城区某市场内一猪肉经营户哄抬价格、高价销售猪肉情况进行调查。

  经查,该猪肉经营户承认其在2020年1月28日将原本售价为35元/斤的猪肉五花肉以45元/斤的价格出售。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目前,恩阳区市场监管局正在按照相关程序对涉案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据巴中市恩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以上案件中的几名市场经营者,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本应与广大人民群众同舟共济,抗击疫情,却违背商业道德,违反法律法规,故意抬高价格出售群众急需的防疫和生活物资,借此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典型的发“国难财”行为,理应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希望广大生产经营者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切实承担社会责任。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恩阳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保持严防严控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及合法权益。同时温馨提示:广大群众在发现市场违法行为时,请及时拨打电话12315、0827-3369320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