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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诚信巴中人”刘长青 他的原则:以法律为准绳维护公证公信力

来源:巴中日报 蔡永明 2021-01-05 09:58

  2000年7月,从西安理工大学人文社科院法律专业毕业后,刘长青被分配到平昌县司法局兴昌律师事务所工作,第二年2月被调整到平昌县公证处工作至今。

  二十年来,刘长青一直秉持着谦虚、朴实的品格,在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与刘长青一起工作的同事夸他是“法律专家”“工作狂”。对此,刘长青却有自己的见解,他说:“我们法律工作是个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不但要爱岗敬业,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更要在做人、行事上讲诚信、守本分。”

  多年来,在执业活动和管理活动中,刘长青从来没有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过公证书,从来没有做过一起影响公证行业信誉的行为,从来没有办理过与本人及其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

  2017年4月,平昌一家规模较大的养殖农业合作社找到公证处,要求办理向成都一投资公司融资5000万元的合同公证。刘长青接到该公证申请后,经详细审查,发现其合同存在诸多“合法诈骗”的疑点,便向该合作社道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然而,该合作社因急需资金,融资心切,加之数额巨大,极具诱惑力,多次找到刘长青要求办理公证。刘长青一直坚持以法律为准绳,用自己的专业知识耐心劝导当事人和前来说情的人,最终避免了一场融资不成险被骗的事件发生。

  在公证处的档案室里,一排排卷宗装订规范、整洁美观,在成千上万册卷宗里,记者随手拿起一本翻阅,看到里面都有刘长青的笔迹和印章。一本本精美的档案是公证案件质量的体现,是以质量求生存、以公信力求发展的公证信条的生动诠释。“公证工作没有秘诀,只有多实践、多干工作,多为群众服好务,才能成为真正的‘专家’。”刘长青说。

  原标题:平凡的日常 诠释不凡的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