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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将试点开展中心城区地下车位不动产确权登记

来源:巴中新闻网 李朝维 2020-09-17 17:58

  巴中新闻网9月17日讯(记者 李朝维)为进一步规范地下车位不动产确权登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近日,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3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试点开展中心城区地下车位不动产确权登记的通知》,通知主要包括试点范围、登记原则、登记审批等内容。

  据了解,所称地下车位是指净高度不小于2.2米、可设立地下建(构)筑物的房屋所有权的地下车位,包括地下车库,以及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但不包括人防工程性质的地下车位,以及建筑面积、建设成本已纳入地上房屋建筑分摊的地下停车位。

  同时,权利人依法取得可用于地下车位建设的国有建设用地(以下简称地下车位建设用地)后,按规定开发建设的地下车位,包括与地表建筑物一并开发建设的地下车位(以下简称结建地下车位),以及独立开发地下空间建设的地下车位(以下简称单建地下车位),可按照该通知进行不动产确权登记。

  据了解,地下车位不动产实行分层登记,即将地下每一层作为一个独立宗地进行登记。结建地下车位的使用权类型、土地用途、使用年限等事项应与地表主用途用地一致。单建地下车位的使用权类型、土地用途、使用年限等事项以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约定为准。

  该通知实施前,已办理的地下车位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有效期一年,各县可参照执行。试行期间,上级国家机关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