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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起 巴中换发《残疾军人证》等4种证件

来源:巴中新闻网 李朝维 2020-07-31 17:05

  巴中新闻网7月31日讯(记者 李朝维)记者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获悉,自2020年8月1日开始,巴中市将启动《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伤残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证》《因公伤残人员证》等4种证件换发工作。换证期间,新旧证件均有效。

  据了解,新证换发工作为期一年,至2021年7月31日结束。从2021年8月1日起,旧证作废。残疾人员持旧证和个人照片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换证。为不影响残疾人员按规定享受交通、旅游等优待,本次换证采取以旧证换新证的方式进行,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员要登门服务。

  新版《残疾军人证》

  据介绍,此次换发证件主要考虑相关抚恤优待职能已由民政部门调整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及时换发证件,能够更好更精准地为残疾军人等对象服务。新版证件由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印制,使用更为环保的纸张制作,采用多种防伪技术,植入高频芯片写入残疾人员基本信息,整体提高了证件质量。

  《残疾军人证》等证件是相关残疾人员享受优待的有效凭证,残疾军人持《残疾军人证》,可享受的优待主要有: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和民航班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惠;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景区,按规定减免门票。另外,残疾军人还可以按规定在本地医疗优待定点服务机构,以及在境内购买车(船)票或值机、安检、乘车(船、机)时享受优先服务。伤残人民警察凭《伤残人民警察证》与残疾军人享受同样的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