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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籍民工山东打工受伤 维权四年遭遇“踢皮球”

来源:界面四川 邱泽相 2020-05-17 12:24

  工程层层转包,涉案单位纷纷“甩锅”,这场马拉松式官司,巴中籍民工黄军维权4年,不仅未拿到分文赔偿,反而背上了沉重的债务负担。

▲ 2016年,黄军受伤时住院治疗。图片来源:受访者本人供图

  今年“五一”劳动节,47岁的巴中南江籍农民工黄军丝毫没有劳动者的快乐,内心更多的是疲惫和怨倦。

  2016年11月,黄军在山东安丘市景芝镇“学府社区”工地打工时受伤,安丘市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评定八级伤残,安丘市劳动仲裁委审理后裁定,由项目承包单位——潍坊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二建)赔偿医药费等各种损失共计22万余元。

  拿到裁定书后,黄军没有等到赔偿,却意外收到安丘法院的一纸传票。

  今年,黄军维权之路已进入第四个年头,他不仅未拿到分文赔偿,反而背上了沉重的债务负担,用于治疗和打官司的费用,已近20万元,两个孩子为此辍学。

  谁是用工主体?

  究竟该谁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既然认定了用工主体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为何又不直接作出判决?

  黄军表示,四年来的维权路他虽然走的很艰辛,但他不会放弃。

  劳动仲裁赔偿工伤损失22万余元

  2016年11月9日,在工地从事木工的黄军,从支架上跌落,肚子摔在钢管上,13日晚病情恶化,被同乡送入安丘市人民医院急救,诊断为创伤性肠破裂。

  事发后,黄军为医疗费用之事,曾与工程承包方——潍坊二建联系,对方并未派员到医院护理和解决医药费。

  黄军找潍坊二建是有理由的:工地大门上方醒目地悬挂着潍坊二建的牌子,项目部的工程简介图,清楚标示承建方为潍坊二建。

  安丘市安监局介入事故调查,并组织黄军和潍坊二建就赔偿事宜进行调解,项目部负责人甄某在场,表示只愿意给一万元。

  双方因赔偿金额分歧较大调解无果。

  2017年2月28日,黄军向安丘市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年5月3日,该局对黄军受伤作出工伤认定,同年10月31日,安丘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八级伤残,无生活自理障碍。

▲ 安丘市人社局2017年作出工伤认定,认定黄军系工伤。图片来源:邱泽相/摄

  因迟迟拿不到赔偿,黄军遂向安丘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此时,一直沉默的潍坊二建突然递交“中止审理申请书”,称自己并非工程承包方,与黄军不存在劳动关系。

  安丘市劳动仲裁委认为:

  潍坊二建虽递交了“中止申请审理书”,但未进一步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同时查明,安丘市安监、人社部门和安丘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均曾将潍坊二建列为用人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任何异议。

  2018年3月5日,安丘市劳动仲裁委下达“安劳人仲案字2018第9号”裁定书:解除黄军与潍坊二建劳动合同关系,由潍坊二建支付工伤医疗费及各类补助、损失共计226741.14元。

▲ 安丘市劳动仲裁委员会2018年作出裁决,裁决潍坊二建支付黄军医疗费、补助金、误工费等共计22万余元。图片来源:邱泽相/摄

  工程层层转包 涉案单位纷纷“甩锅”

  劳动仲裁之后,为了逃避责任潍坊二建向安丘市法院提起诉讼,黄军、第三人山东金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港公司)和山东金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丘分公司(以下简称金港安丘分公司)一并被起诉。

  潍坊二建此时诉称:

  自己并非该工程承包人,也从未参与施工,承包人实为第三人金港安丘分公司,原告黄军是为金港安丘分公司工作。安丘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安丘市安监局提供的错误证明和相关材料,作出了错误的裁定,应该被撤销。

  黄军称:

  安监局的调查表明,工程承包方为潍坊二建确认无疑,安监、人社局等部门就事故调查和工伤认定时,均向潍坊二建送达了举证通知书,但均未在法定时间内提供证据,也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诉讼和复议,已构成对工伤赔偿责任的自认。

  第三人金港公司辩称:

  自己确实承揽了该工程,但后来将工程依法转包给了潍坊九盛建设工程劳务公司(以下简称九盛劳务),被告黄军如何被雇佣、如何受伤,与公司无任何关系。第三人金港安丘分公司称,九盛劳务是该工程实际承建单位,金港安丘分公司成立时间为2017年7月19日,而黄军受伤时间为2016年,因此己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至此,安丘市景芝镇“学府社区”项目层层转包的内幕被拉开。

  调查显示:

  2016年9月28日

  自然人鞠玉堂以潍坊二建的名义与安丘市景芝镇政府签订建设工程框架协议,加盖了潍坊二建合同专用章,并在安丘市安监局备案。

  2016年9月20日

  自然人鞠玉堂以潍坊二建的名义与安丘市景芝镇政府签订建设工程框架协议,加盖了潍坊二建合同专用章,并在安丘市安监局备案。

  2016年10月15日

  金港公司作为发包方,与九盛劳务签订主体承包合同,后来,九盛劳务又将木工分包给自然人刘军。

  层层加码后的马拉松式官司

  2018年11月22日,安丘市法院判定潍坊二建与黄军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对因工伤导致的各项损失承担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

  虽然金港安丘分公司实际成立于2017年,但其2016年所签订的施工合同,得到了母公司——金港公司的认可,被告黄军虽对此提出异议,但未提交反驳证明证据,法院对该合同予以采信。

  景芝镇政府与潍坊二建虽有建设框架协议的复印件,但因潍坊二建与第三人(金港公司、金港安丘分公司)均提出异议,被告黄军无法提供原件和其他证据予以佐证,法院对该协议复印件不予采信。

  各项证据表明,景芝镇政府将项目承包给了第三人金港安丘分公司,黄军并不是在潍坊二建的工地上受伤,因此对于安丘市人社部门的工伤认定书不予采信。

  对此判决,黄军不服,上诉至潍坊市中级法院,2019年6月14日,潍坊中院裁定,黄军在工作过程中受伤,依法享有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应据实查清并依法判决,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发回重审。

  2019年9月18日,安丘法院立案重审,追加九盛劳务公司为第三人。

  审理中,九盛劳务认可与金港公司所签《主体承包合同》的真实性,但签订时间不是“2016年10月15日”,系施工完毕后被要求补签,法院同时查明,2017年7月19日,金港安丘分公司(负责人为鞠玉堂)成立后,与景芝镇政府补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开工时间为2016年10月1日,合同价款3300余万元,合同签订时间为2016年9月20日。

  安丘法院重审认为:

  黄军受伤时,第三人金港安丘分公司尚未成立,上述工程系鞠玉堂以潍坊二建名义承包,安排第三人九盛劳务进场施工,九盛劳务又将木工劳务分包给自然人刘军,黄军在受刘军雇佣工作期间受伤。

  本案中,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系九盛劳务,应承担黄军的工伤赔偿责任。

▲ 安丘市人民法院二审认定用工主体为九盛劳务,并判决潍坊二建对黄军工伤不负有赔偿责任。图片来源:邱泽相/摄

  从潍坊二建到金港安丘分公司,再到九盛劳务,历时一年多,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因复杂的转包关系,第三人的名单不断拉长,但最终责任主体终于厘清。

  案件柳暗花明,黄军似乎该松一口气了,然而,安丘法院重审判决又留下了一道“悬念”:虽然九盛劳务应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但黄军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时,九盛劳务并未到场听取案件陈述意见,如果就此直接判决九盛劳务承担责任,显失公平,黄军应对九盛劳务另行主张权利。

  该判决意味着,黄军接下来可能要面对第三场诉讼,对于八级伤残身体虚弱的黄军而言,维权之路仿佛漫长的马拉松。

  “烂尾”的判决 “皮球”下一个踢给谁?

  “安丘法院判决不作为、乱作为,出了这么一份‘烂尾’判决。”

  黄军表示,已经经历了一审和重审,他感受到的只有无奈,为什么自己像一只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

  黄军的代理人表示,这个三千多万的工程,无规划、无土地使用权,未招投标,建设施工合同出现多个版本,却一路绿灯违法开工。上至景芝镇政府,“中间层”潍坊二建、金港公司、金港安丘分公司、九盛劳务,下至自然人刘军,该工程的发包、转包、分包各个环节皆属违法。

  根据国家人社部相关规定以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的《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会议纪要》,“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者经营权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或个人挂靠经营的情况下,非法用工主体所招用的人员与发包方、转包方、分包方、被挂靠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如果发生工伤事故,上述各方可以作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主体”。本案中的潍坊二建违法出借资质,本应承担的连带赔偿责任却被安丘法院排除。

▲ 山东省安丘市景芝镇“学府社区”工地。图片来源:受访者本人供图。

  “纵观黄军维权全过程,安丘法院对劳动者权益的漠视和践踏,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黄军代理人表示。工伤认定阶段,潍坊二建为隐瞒违法挂靠事实,对工伤认定书既不申请复议,亦不提起行政诉讼,进入法庭诉讼阶段,先后冒出多个涉案第三人,涉案单位为甩锅推责,隐匿事实虚假陈述,故意把水搅浑。

  安丘法院认定,九盛劳务应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但却又不直接判决九盛劳务承担工伤赔偿责任。黄军代理人认为:

  人民法院有工伤认定权,不必一定要以人社局认定九盛劳务承担工伤责任为前提,国内司法实践中,多个判例都采纳了未经工伤认定,法院可以直接受理并依法裁判的观点。

  况且,安丘市人社部门关于潍坊二建承担工伤责任的认定书,在未被撤销的情况下现仍属有效,人社部门无法重新出具对九盛劳务公司的工伤责任认定。

  “法院有权作出工伤认定为什么不认定?该直接裁判为什么不直接判?这样的‘烂尾’判决,明显违背程序法,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

  历经两次庭审,黄军已身心俱疲。

  “法院为何只对原告潍坊二建的诉请作出裁判,对我的诉请却视而不见?”

  这个对法律公平抱有无限期待的民工,现在则产生了怀疑,不知自己下一步将被踢向何方。

  老家所贷款项早已逾期,全家债台高筑,但他表示,只要自己还有一口气,这场官司就要一直打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