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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旅行社企业部分经营活动的通知

来源:巴中新闻网 2020-03-25 14:50

各区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市旅行社协会:

  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有关恢复旅行社企业部分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市旅行社企业恢复部分经营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暂不得经营跨省(区、市)和出入境的团队旅游业务及“机票+酒店”旅游业务。

  二、即日起,各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可以恢复第一条范围以外的旅游经营活动。

  三、各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要按照“分区分级”的原则,实施疫情防控措施,妥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复工。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明确各级负责人的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和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体系,制定完善疫情防控方案。方案内容包括成立防控小组、防控小组职责分工、防控措施、发现发热人员后的应急处置措施等。

  (二)落实员工健康登记。对每名员工的健康状况等进行排查,建立台账,并按规定对其采取健康管理。

  (三)强化防疫物资保障。向返岗员工免费提供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在营业区、办公区、茶水间、洗手间等场所配备洗手液、消毒液等必要的防护用品。

  (四)做好人员出入管控。办公区域进出口设定出入检查点、体温测量点,做好对员工及出入人员的体温监测,并做好登记。

  (五)加强室内场所管理。保持办公场所、洗手间等区域的环境清洁,每日进行消毒;公共场所和员工较为密集的区域,要保持开窗通风和空气清洁。

  (六)加强疫情防控教育培训。将传染病预防知识纳入员工常规培训内容,确保全体员工掌握通风、消毒、卫生清洁和应急处置等必备防控知识和服务技能。组织的团队旅游业务,督促消费者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

  (七)做好投诉纠纷处理。积极妥善处理各类旅游投诉,密切关注舆情信息,积极进行正面回应和引导;协调旅游平台企业或相关企业,加快资金结算流程,做好旅游团队退费事宜;成立劳动争议沟通调解中心,解决员工返岗后因工资发放、薪酬待遇、休息休假、工作量调整等事由与旅行社之间可能发生的劳动争议,做好员工的解释、安抚工作。

  特此通知。

  巴中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