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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巴中市第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表扬工作

来源:巴中新闻网 2019-05-07 16:00

  中共巴中市委宣传部
  巴中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关于开展巴中市第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
  评奖表扬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委宣传部、社科联,市直属社科学会(协会、研究会),市级有关单位,巴中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巴中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表扬办法》(巴府办发〔2018〕32号)有关规定,经市委宣传部部务会议研究并报市政府领导同意,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市社会科学表扬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开展巴中市第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表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作品标准
  (一)凡申报作品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二)所有申报作品必须坚持正确政治导向、价值导向、舆论导向,对导向不正确的,实行一票否决,不纳入评选范围。
  二、申报范围
  (一)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法人单位或社会组织及其个人,在市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的社会科学类论文、研究报告;未曾公开发表但被省级以上党政部门和人民团体、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简报采用的论文、研究报告;由省级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第一次出版、印刷时间为准)的社会科学类专著、工具书、科普读物;已结题的国家社科基金及省、市社科规划立项项目;在市级以上重要学术研讨会上交流的论文;其它确有价值或有影响的社科成果,可以申报参评。
  (二)市外、省外、国外的作者,其作品成果需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为主要研究内容,并具有重要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可以申报参评。
  (三)我市作者与市外、省外、国外作者合作,由我市作者任主编或副主编,并由我市作者完成二分之一以上篇幅的研究成果,征得合作者同意并出具书面材料,可以申报参评。
  (四)交叉学科、新兴学科、边缘学科的研究成果,其内容偏重于社会科学的可以申报参评;丛书可以以其中完整的单本著作独立申报;围绕同一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在规定时间内发表的系列论文,可作为系列论文申报参评;多卷本的专著,须待各卷出齐后并以最后一卷的出版时间为准统一申报参评;列为市、省、部委、国家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的成果,须出具结项文件或者证书,方可申报参评,单纯阶段性成果不能申报参评。
  (五)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属申报参评范围:文学作品,新闻报道,领导讲话,工作总结,年鉴,辑集的人物传略,回忆录,简单剪辑转抄的资料书,著作权有争议尚未妥善解决的研究成果,属国家秘密的研究成果,已获得国家、省“五个一工程”或者市级及以上奖励的社会科学成果。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者填写《巴中市第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并将《申报评审表》、成果原件、有关佐证材料(结题文件或证书、领导批示件)一式一份,通过邮政快递或者专人送至巴中市社科联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表扬委员会办公室。复印发表在期刊上或者收录在书籍中的文章,要同时复印期刊或书籍封面、目录、出版时间内页和成果正文。《申报评审表》中的封面、表一、表二为申报单位或个人必填内容。
  (二)各区县由区县委宣传部(社科联)、巴中职业技术学院由学院科技处汇总统一申报,其他市级部门和社科组织由单位统一申报,填报《巴中市第一次社科优秀成果表扬参评项目汇总表》(附件2)。无单位的个人作者可由作者个人自行申报。
  (三)申报者可选择以个人、集体或单位名义进行申报。集体申报须出具集体申报说明。以单位名义申报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在申报说明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多人合作的集体成果,应视贡献大小,经课题组自行讨论协商,明确5名以下成员,由主研主创人员牵头申报;若以个人或部分成员申报,须出具课题组协商证明。成果作品不得多渠道同时申报。
  (五)申报时,需在《申报评审表》上写明申报成果所属的学科门类。学科门类参考为政治理论、哲学、经济学、金融学、财政会计学、管理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民族宗教学、统计学、历史学、教育学(含教育教学理论和文科类教学成果)、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情报与文献学、语言学、文学艺术研究等。
  (六)凡申报参评的成果及其材料,评审结束后由市表扬办留档,不退还本人。
  四、奖项设置
  巴中市第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按专著、研究课题报告、论文和调研报告三个大类给予表扬,每大类三、二、一等奖给予表扬奖励。
  五、其他事项
  (一)表扬从2019年3月开始至7月底结束,按照组织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会议终审、社会公示、通报表扬等程序步骤进行。
  (二)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宣传发动,积极组织申报,严格按照《巴中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表扬办法》相关规定做好推荐申报工作,确保本辖区内和本系统、本单位内符合条件的作品成果能推尽推、能评尽评。
  (三)所有申报作品成果请予2019年5月30日前报送至市社科表扬委员会办公室。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俊杰;地址:巴中市档案馆505室;联系电话:15775751270;电子邮箱:194771274@qq.com。
  附件:1.巴中市第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表扬申报评审表
  2.巴中市第一次社科优秀成果表扬参评项目汇总表
  中共巴中市委宣传部  巴中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