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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和把握社会治理的核心关键重点

作者:评论员 来源:巴中日报 2019-01-11 13:10

  本报评论员

  日前,全国第四届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成果出炉,我市荣膺“2018年全国社会治理创新示范市”,市委政法委荣获“2018年全国社会治理创新示范单位”称号,这是对我市近年来抓住和把握社会治理核心、关键和重点,全面开展社会治理创新工作的充分肯定。

  推进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但在实践中究竟该怎样做?去年3月,市委书记罗增斌明确指出,社会治理要抓住“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这一核心,把握“着力提升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这一关键,把握“加快健全社会治理‘四大体系’”这一重点。

  遵循市委“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指示精神,近年,在共建共治共享方面,我市以公共服务水平、公众安全和群众满意度有力提升为社会治理目标,在农村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在全社会推进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融合。在提升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方面,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全民法治教育,依法规范各类执法司法行为,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有效提高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培养造就出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在健全社会治理“四大体系”方面,构建并完善了公共安全体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基层治理体系等一整套社会治理体系。

  社会治理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是我国的社会管理由过去政府单向治理模式向党委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模式转变重要标志。这一模式的转化,是现代社会治理的必然要求,必然带来社会结构和社会环境面貌的重大变化。因此,适应并推动这一变化,必须首先从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做起。适应并推动这一变化的能力和水平如何,直接关系到地方社会治理成效。这次我市能够获得国家级荣誉,而且处于全国1/68和全省1/9的地位,巴中正在探索创新,且将持续努力!

  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一项必须坚持的长期而系统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过去时。总体原则是抓住和把握社会治理的核心、关键、重点。其中,“核心”管总、管导向;“关键”管制度、管标准;“重点”管执行、管落实。